各院、部、处: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93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8年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要求(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1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函(1份)、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人选推荐表(附件3,一式10份)、佐证材料(一式2份,单独装订成册),并同时报送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档。
请申报人选于7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