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71号),现将我校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7年全市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名额为21名,我校推荐不超过1名。
二、选拔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报、系部推荐、学术委员会评选、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市教委。
2.申请人须提供部门推荐报告1份、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7份(原件)(可在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hrss.gov.cn服务大厅—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安装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2份,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其中登记表须提供导出数据压缩包和Excel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各1份。
3.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双面)、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基金资助情况证明、代表性论文首页,近5年项目批准书或结项材料(须体现项目名称、编号、经费、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及来源和担任角色等信息)、授权专利证书、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报告证明材料、专著封皮和版权页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3月30日(周四)12: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