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申报天津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校拟申报天津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现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11月23日-11月25日。
二、相关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材料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人才培养办公室反映。
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联系人:刘旋,联系电话:23920893,邮箱:jwc@tjus.edu.cn。
教务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