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委高〔2014〕18号)精神,现启动我院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对象为获“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称号的实验教学中心。
二、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中心自行申报,学校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到市教委。本次我校申报限额为各1个。
(二)市教委将组织专家组,通过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形式,确定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
3.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必需的支撑材料。
(二)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
3.学校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必须的支撑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2014年9月22日以前,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六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规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除视频材料外,其他材料都要求采用PDF格式)至邮箱ldm8321591@163.com。
五、其他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电子版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