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津教委高〔2017〕13号)要求,经研究,推荐我校新闻与外语学院刘坤娜同志参加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校内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进行书面反映。
联系人:刘崇磊 联系电话:13512414008。
教务处
201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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